興德前校長陳章萍涉行使假文書脫罪 律政司覆核判決被駁回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10/24 15:29
屯門興德學校前女校長陳章萍於2017年涉向教育局調查人員呈交偽造面試記錄,被裁定1項行使虛假文書罪罪名不成立,早前控方申請覆核裁決結果,裁判官今(24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駁回覆核申請,指仍未有證據證明陳有意圖令教育局蒙受不利,維持原判。
涉案被告陳章萍(46歲)早前被裁定1項行使虛假文書罪罪名不成立,控方指她在教育局調查教師張錦輝被取消資格仍留校工作一事時,明知面試紀錄是虛假的,仍選擇呈上,有意圖影響教育局對聘請該名教師的調查,而令教育局蒙受不利。
裁判官水佳麗於2019年7月2日裁決時指,涉案的面試記錄是虛假的文件,但無證據顯示是陳製造的,或因差劣的學校行政而造成,陳對此視而不見,但沒有證據顯示陳意圖對教育局人員作出不利。
裁判官今就覆核申請作出裁決時重申,陳預先知道教育局調查張錦輝一事,但不肯定局方會索取面試紀錄,而面試確實發生過,陳呈交面試紀錄時,個人不需要承受任何後果,故毋須故意偽造該紀錄,她或以為交文件後事件便完結,故沒有想過後果便呈上,因此裁定沒有證據顯示陳意圖對教育局人員作出不利,維持原判。
記者:林欣樂